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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是许多都市白领的“家常便饭”。加班享有哪些权益?加班费该拿多少?这些问题却往往被忽视掉了。这里帮你多了解一些有关规定,免得白做了“贡献”。
何为加班加点?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的工时制度。此外,一些企业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如推销员、外勤、高级管理人员、交通部门需要连续工作的岗位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凡是超过这一工作时间标准的,都属于加班加点的范畴。
如果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工资中已经包含有加班费的说法,是不对的。因为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企业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而该报酬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报酬。所谓“加班费”,《劳动法》规定得很清楚,是劳动者在延长的劳动时间内应多得的报酬,而且它是以劳动者工资为基础来计算的。一些外企虽然收入比其他企业多,但也不能认为多出来的就是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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