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标准
选拔赛对选手具有科学的评判标准,内容包括体态条件、表演能力、综合素质。
参赛选手的体态条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评判:
1、 身体健康状况 2、 三围、身高、体重、肩宽、头围及上下身的比例,符合平面模特标准 3、 肤色健康及五官状况 4、 自然微笑及神态、气质状况 5、 体态、神态及气质的和谐程度
参赛选手的表演能力主要从以下方面评判:
1、 镜头前的感觉和表现力
2、 对时尚服饰搭配的诠释和展示能力
3、 服饰风格的把握和对化妆、发型设计后的自我认同感和表现力 4、 对神态和造型等技巧的综合运用处理,对穿着服饰的理念把握和情感表现 5、 与参赛选手之间的交流和配合能力
参赛选手的综合素质主要从以下方面评判:
1、 音乐的表达与感知能力 2、 特长才艺的表现(选手自选自定) 3、 服饰文化常识及对服饰艺术的认识
比赛分如下单元进行
1、 瑞丽封面秀及自我介绍 2、 选手才艺表演
3、 化妆及护肤展示
4、 瑞丽特色的服饰搭配
评比方法
1、 打分采用记分制。
2、 采用10分制(保留至小数点后壹位数有效),单项奖按得票高低确定获奖者。
3、 在各环节比赛结束后评委进行最终评判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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