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报关于信用卡积分与兑换礼物价值相差甚远的报道,引起了不少信用卡持卡人的共鸣。市民杨小姐还打入电话反映,自己在使用信用卡时,还一不小心踏进了“利滚利”的陷阱,她想通过早报的报道,一方面希望银行提高服务质量,一方面提醒持卡人要认真对账,及时还款。
逾期欠款按全额计息
6月份,杨小姐收到了自己上个月的信用卡对账单,上面显示自己共欠款3050元。杨小姐在最后到期还款日前去银行还了3000元,却把50元的“零头”给忘记了,之后她没再用过信用卡消费。
7月的对账单寄来之后,杨小姐发现,账单上显示本期账单金额是65.25元,除了自己疏忽忘记的50元的欠款外,还多了15.25元的利息,账单日是7月7日。杨小姐计算了一下,发现银行并不是按照自己欠的50元来计算利息的,而是按6月对账单上所有的欠款3050元来计息。
不过,杨小姐认为确实是自己疏忽忘了足额还款,所以在17日赶紧去银行还清欠款。由于担心再次支付利息,还款之前杨小姐特别咨询了柜台营业人员,是不是只要还了65.25元就可以了,银行人员表示肯定后,杨小姐就往信用卡上存入了相应的金额。
信用卡欠款“利滚利”
事情似乎还没有结束,8月份,杨小姐在收到的对账单上惊奇地发现,账单里又出现了一笔15元的利息!哪里产生的呢?
后来,杨小姐几经周折才从银行问到,这笔利息是从7月的账单生成日到17日还款前产生的利息,而这比利息因为在7月的账单上不可能体现,只能体现在8月的账单上。
因为两次被银行收取利息,杨小姐很愤怒,她认为这是银行本身存在的漏洞,因为客户收到对账单时,往往滞后于账单生成日,在这期间产生的利息,如果银行在客户还款时没有进行提示,客户根本就不知道,也让持卡人落入“利滚利”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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