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女人的钱、赚儿童的钱。”这是消费社会的商家们并不隐讳的经营之道。
在西方后马克思主义思想家让·鲍德里亚等人对消费社会的批判中,有不少论及了这种经营之道。有研究认为,消费与女性有特殊的联系,在消费社会中两者是须臾不可分离的。原因似乎很明白,打量一下周遭那些数不清的商业广告、产品设计、品牌定位,大都是针对妇女或离不开女性形象的。另有一种说法是,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与19世纪欧洲浪漫主义有关的,而体现后者的,主要就是女性。
然而,不论是持什么样的理由,消费社会实际上已经把妇女设定为了数量最大、最直接的“受众”。以至在消费社会形成更早一些的西方国家,曾有这样的说法:“对于妇女来说,百货商店、购物城实际成了除教堂之外的第一公共场所”。而流连于五光十色的消费品之间、提着大大小小购物袋的妇女们,往往被塑造为是最时尚、最快乐的当代女性形象,并误导着社会大众。更有甚者,提出了“妇女的领地在购物广场”,并将这样的定位与性别解放混淆起来,即把“购物广场”作为与“家”相对立的另一面,认为妇女们从“家”走入了“购物场”,似乎就是从原来受局限的私人领域,跨入了“自由”的公共领域。消费因此被抹上了一道“解放”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