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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手段处置婚前财产
2006-4-11 16:02:09 频道编辑/懿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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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岁的W在北京CBD一外资金融企业工作,月收入7000元,是个典型的白领女性。与男友相处三年,却在不久前的谈婚论嫁之际分道扬镳,原因是名下有几十万元存款的男友提出要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这令W大为恼火,她无法接受这种过于直白的划分双方财产的方式。

    这次失败的感情经历让重回单身生活的W开始正视婚前财产问题。几年的积累使她在银行有近十万元存款,她也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愿意把这十万元积蓄全部带入婚姻生活,听到看到周围越来越多的婚姻亮起红灯,W希望找到比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更含蓄一些的方式来安排结婚前的私人财产。

    三种手段处置婚前财产

    显然,婚前财产公证并不符合中国文化,即使是年轻人,也有很多无法接受这种方式。虽然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但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和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理财顾问蹇宏表示,很多恋爱中的年轻人不愿谈及财产问题,认为有伤感情,其实,婚姻包括感性和理性两个方面,对婚前及婚姻财产进行预先管理和安排是在感性基础上一种理性对待婚姻的态度,可以避免因财产纠纷影响婚姻质量。

    蹇宏介绍说,在国外,对婚前财产进行安排主要通过三大手段:个人信托、人寿保险和法律约定(包括投资股权或房地产等)。由于个人信托在我国尚无发展,因此后两者是对婚前财产进行安排的较好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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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瑞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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