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
遭遇,离婚后的“性尴尬”
2005-7-27 10:02:00 频道编辑/沙鸥

遭遇,离婚后的“性尴尬”
图片来源:国际在线


  对于真心相爱的人来说,一张结婚证的意义不过是与通行证一样,但这张通行证的法律作用却是不容忽略了,有了它男女做爱就是合法的夫妻性生活,没有它做爱就成了非法同居。

  这个问题本不是很简单的,但对于那些曾经领过结婚证而后来又把它变成离婚证的人来说,问题似乎就不那样简单了。
有些夫妻一旦反目后,就变得如同仇敌,发誓老死不相往来。这种绝断的做法可能有些不近人情,但却可以永远解脱双方的纠葛,不会出现任何后遗症。而有些人却不是这样,他们虽然离了婚,但还是藕断丝连,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尬尴场面:

  “我已经和他离了婚,有一段时间里把他恨死了,他也同样恨我。但最近他又来找我,他说要同我恢复婚姻关系。我的心里乱极了,不知道该不该答应他。我突然发现,原来我还爱着他。他看出了我的犹豫,就总来找我,接下来就对我动手动脚。我本来想拒绝他,但是一想到我们有可能再为夫妻,拒绝的话就难以说出口。更糟糕的是,与他离婚后我一直独居,好象把那种事情忘了,现在让他一撩拨那股欲望就升了起来。我控制不住自己,就半推半就地答应了他的要求。虽然事情发生了,但我心里还是很矛盾,我们以前是夫妻,现在都不是了,干这种事情算不算违法呢?以后他要是再问我提出那种要求,我还能不能答应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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