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餐馆打工,但不是当女招待,电影里的女招待都系白色镶荷叶边的围裙,把腰勒得细细的,黑色制服裙下露出修长的小腿,她们一边给客人添咖啡,一边风骚地打情骂俏。这不仅轻浮而且难度太大,最主要的,这不符合我吃苦的标准。我该去厨房,双手浸在滚烫的水里,清洗着面前堆积如山的盘子。一不小心,泡在水底的刀叉刺破了我的手指,鲜血一滴滴染红了水池。我抬手用衣袖擦擦被汗水湿透的脸颊,再将手指放到唇边用力吮吸。身后传来老板娘催促的声音(要纽约口音,听上去更像资本主义社会),我深吸口气,微笑着继续洗我的盘子。如果是拍电影,这时背景该响起高亢的女声:“抖落异地的尘土,踏上遥远的路途,满怀痴情追求我的梦想,365日年年地度过,过一日,行一程。”
对我而言,这才是真正的出国留学。可惜,这样的日子我一天也没有过。初到美国,能让我兴奋的只有两件事:逛商店和看电视。
先说逛商店。每次一走进占地足有足球场大小的safeway(华盛顿州到处可见的大型食品超市),我就兴奋得喘不过气来,总是急不可耐地拽过一辆手推车,闷头向水果区域杀将过去。我最喜欢的普罗丝特问卷里有一个问题是:“Ifyoucouldchoosewhattocomebackas,whatwoulditbe?”(如果你能选择来生,你希望变成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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