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收入直线上升
房间中,章子怡正在和男友玩游戏机,突然口渴,于是问他是否想喝点可口可乐,男友一口答应。但冰箱里只剩下一罐可口可乐了,章子怡决定和男友一起分享,谁知男友竟抢过可口可乐,准备一饮而尽。气愤之余的章子怡,将自私的男友抛进窗外的泳池,自己则站在窗口,独享可乐。这段情景其实出自章子怡代言饮料大亨可口可乐的第一部广告片。2003年7月8日,章子怡作为可口可乐的新任形象代言人正式在北京亮相,虽然有关人士没有透露章子怡代言的具体费用,但内部人士表示,代言费用加上章子怡的拍广告的费用,总额肯定超过1000万元。确实,随着星路的坦荡,众多广告商家将猎获的目光对准了富有号召力的章子怡,为了她荧屏上的微笑,他们不惜重金。
章子怡的第一个广告产品可能是陀牌曲酒,不过当时,刚刚出名的章子怡并没有开高价。有关负责人回忆说:“章子怡要价并不高,酒厂只以很低的价格就秘密与章子怡签下酒业形象代理及广告合同。” 后来,就没那么“便宜”了。
在为TAG Heuer(豪雅)表代言的时候,章子怡的酬劳已经达到了150万港币,与她的片酬相近。还有消息说,化妆品牌美宝莲首位亚洲形象代言人的身份更是给章子怡带来了7位数广告价码。不过,聪明的章子怡没有强化广告的“夜草”作用,对她而言,“拍广告对我来说第一是提高知名度,第二才是经济收入。日本最火的明星当年都是拍广告最多的,我不排斥接好的广告,只要有创意,不知名的也行。我的要价也是最合理的,这点我不想多说,那是商家的炒作,我多说等于给他们做广告。我拍广告有自己的原则,比如像潘婷、力士这样的牌子,很少一点钱我也会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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