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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成本抬升房价4%
2006-11-24 9:43:03 频道编辑/沙鸥

  本报记者 朱红军

  “我经手的商品楼里,很多都带着腐败的味道。”一位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说。

  此话已被多次验证。2006年2月,国务院首次界定商业贿赂重灾区,前两名——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都和房地产市场密切相连。而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等官员,皆涉嫌与房地产有关的经济问题。另据媒体披露,上海市房地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朱文锦也涉嫌受贿,已被隔离审查。

  而在今天,房价已成为压在中国百姓头上的“新三座大山”之首。人们呼吁房价成本公开的同时,一系列问题也被提出:楼市(楼市博客|楼市新闻)的灰色成本知多少?潜伏于哪些环节?在权利寻租中呈现什么特点?多大程度上决定着房价的飙升?

  解密两大“弹性空间”

  海南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坦言:“土地出让和容积率确定,是两块最大的‘弹性空间’。”

  盖房子先要拿地。2003年以前,全国城镇有偿出让的土地中,以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的仅占5%,其余是“协议出让”。如此大的空白地带自然成了寻租的沃土——“一块地定价多少,有些时候就是领导手中的一支笔。”这位老总说。他从1992年投入房地产行业,转战深圳、广州、海南三地,自言拿地需要“进贡”。

  为维护关系以及为再次拿地做准备,开发商不吝代价。这位老总以亲历说明,“如果当官的给我的低价格带来了5000万元利润,我愿意拿出2000万甚至更多。”另一位房地产经纪人也说,“很多地方制定了若干土地优惠政策,至于如何‘优惠’就看官员的脸色了。”

  土地非市场化出让导致的腐败愈演愈烈后,国家规定:土地必须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出让。但是,这依然存有可供操作的空间。

  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于凌罡博客|于凌罡新闻)说,“项目回扣中间人的经手费一般是1%-1.8%,一个总投资额5亿的项目,经手费可以超过500万。”

  而“项目经手人”的主要职责,依照北京一房地产公司老总的说法,无外是通过疏通关系,在招标中与地方政府形成默契,以种种限制性条件先期排斥竞争对手。有些时候,符合条件的竞标者,在招标开始时就剩下一两家,输赢早已内定。这笔公关费用,当然由开发商埋单。

  1980年代末以来,中国违规土地出让、转让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每年要超过100亿元。其中多少被开发商以灰色成本方式返还给手握签字大权的人,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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