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前皮肤会发光,像个飞檐走壁的侠女,神灵活现。
我从北京飞抵阿姆斯特丹,拿着女子多年前的小照,在华人圈挨个询问,仍无功而返。快要绝望之际,在中国杂货行偶遇买花椒的女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给她看照片,她表示不认识,倒是她身边的荷兰男伴说运河一带有东方女子和照片中人一样,眉毛下面有一颗黑痣,她找过做整形医生的他要求去掉,但它太靠近眼球,手术风险较大,最终作罢。
沿着运河寻来,及至阿姐就在我眼前,我仍是无法判别她是否就是我要找的人,除了那颗印记鲜明的痣之外。我同她聊店内的商品,她不置可否地听着,突然打断我,摇晃着加了冰的可乐,慢吞吞地说:“我知道你的来意,你这只吸血鬼。”
说话间有男子推门进来,阿姐和他用荷兰语交谈,偶尔夹杂着日语。我只依稀听得懂“消音器”和“派克式左轮”等简单词汇,不到五分钟,男子便随她走进店堂后面的小屋。我走到一旁,桌上放着《圣经》,随手翻开的一页写着:神啊,我心坚强。里面夹了很多照片,是极年轻的阿姐,穿鲜亮红裙,黑发如瀑,坐在高高的台阶上拉大提琴,背景是洁白云朵。
男子很快离去,阿姐站在我身后,我回头,扬一扬照片道:“你以前皮肤会发光,像个飞檐走壁的侠女,神灵活现。”
阿姐问:“现在呢?”
“那种光没了,你看起来像废了武功的人,别说奔跑,就连剑也提不起来,所以成天木呆呆的。”
阿姐似被触动,沉默片刻,叹口气:“哦,刚才那个人还得过来,忙完了我就随你去医院抽取血液和唾液标本检测。”
这就是阿姐的生活了,名义上开着不大赚钱的古董行糊口,暗里却在做枪火生意。阿姆斯特丹的黑社会如果想杀死某人,一般不会从内部找人,而是雇佣东南亚的杀手,进入荷兰杀人之后就走,阿姐则为杀手提供枪支,在这一行,她已具有良好的口碑。
我要用力地吃,拼命地吃,样子很凶残。
捐献者将骨髓输给患者之前,必须做人类白细胞抗原(HLA)配型,配型相合者才可以进行移植,否则将发生排斥反应,危及患者的生命。等待结果的那几天,天气好的午后,我们会在街上走走,沿路遍布大片大片郁金香,妖娆如盛宴。
阿姐走在前面,我看着她的背影,她穿军绿色长裤,裤管掖进牛皮短靴,清秀中露出匪气,像某个剧中的少年统帅。她正阔步走在1998年阿姆斯特丹的风里,街道阔朗整洁,天空是凡高笔下纯净饱满的魔幻般的蓝。
有那么一刻,我觉得来到荷兰并不是为了寻找她,而是为了认识她。我惊恐地发现我小鹿般矫健活泼的女朋友海若是美人隔云端,必须小心呵护,看管好她的霓裳,不敢有丝毫怠慢,唯恐哪天就如同织女飞走,而阿姐是可友可妻的磊落女子,亲切得能够随时拉着她的手,和她大笑奔跑在这湖水和郁金香之地。
海若是我生活中的日常行为,像早晚刷牙,下雨收衣服,以及赡养父母那么自然而然。可是,令人迷恋和上瘾的往往是恶习,比如抽烟,比如吃易于发胖的油炸食物,比如躺着看书。阿姐就是我的恶习吧,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终究会被勒令着要改正的,我要用力地吃,拼命地吃,样子很凶残。
阿姐开一辆红色小高富,风驰电掣,在深夜的阿姆斯特丹,冲完了一盏红灯又一盏,速度让人晕眩而愉快。她说想到画龙点睛的故事,她就是那条龙,我是点睛之人,吹口仙气,龙就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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