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
不可自作主张的“药流”
2007-5-9 10:42:46 频道编辑/雪利

  不适合“药流”的6种情况

  1.孕期超过49天;

  2.胎囊较大;

  3.孕妇年龄大且怀孕次数多;

  4.半年内有过人工流产史或剖宫产史;

  5.处于产后哺乳期;

  6.子宫畸形或合并子宫肌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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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三九健康网]